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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是根据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州林业综合服务站组建州木材检查总站的批复》(楚编发[2006]15号)文件,撤销楚雄州林业综合服务站,组建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加挂楚雄州林政稽查支队牌子。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是州林业局领导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楚雄州林政稽查支队实行"两块牌子、一班人马"管理,承担全州木材检查和林政稽查工作。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的林政稽查、林政案件查处、林政执法监督、林业政策宣传工作,以及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运输检查保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林地现场稽查,制止违规使用林地。一是对全州风力发电、光伏电站等新能源项目林地使用情况开展现场专项稽查。二是对部分重点路网建设项目的临时用地情况开展现场稽查。三是强化对林地使用审批前的现场查验。
2、加强木材交易稽查,维护木材交易秩序。林政稽查队在木材交易市场监管上,按照州林业局和林政科的工作部署,组织了5次对木材经营加工交易市场的检查稽查,查处收购违规木材6起(交由所辖县市林业局处理),维护了正常的木材经营加工秩序。
3、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维护木材运输秩序。2017年先后对全州各县市共15个木材检查站进行了回访督查,回访督查率达到了100%。组织或参与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8起,均交由县市林业局依法查处。
4、强化信访调查,及时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件,积极参与林权纠纷调处,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升级激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11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64万元,占总收入的97.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2.69%。与上年度对比:2017年收入比2016年106.13万元增加5.51万元,增长5.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101.13万元增加7.51万元,增长7.42%,其他收入比2016年5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二是单位规范了项目资金的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11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3万元,占总支出的90.91%;项目支出10.15万元,占总支出的9.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比2016年106.13万元增加5.55万元增加5.22%,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53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93.98万元增加7.55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12.15万元减少了2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信访件、下乡检查次数减少,差旅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2016年101.13万元增加7.51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1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70.13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7.1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39万元;
2.外交(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5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54.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62万元,下降4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43.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54.9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直管单位业务检查指导和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XX部门XX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XX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XX(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资产总额4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9万元,固定资产8.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3.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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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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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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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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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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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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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3.23 |
0.49 |
8.79 |
0 |
0 |
0 |
8.79 |
0 |
0 |
0 |
3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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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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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用事业基金弥补基本支出差额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变动较大,业务基础薄弱,用年初库存现金购买办公用品和用公用经费缴纳住房公积金拨款差额部分。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等。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
2018年9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