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湿地面积增加86.8万亩,达到932.01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21.68个百分点,达到57.77%。
云南是我国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区域,湿地植物、动物种类及特有种种类均居全国之首。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成立了省人民政府层面的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全省各级林草部门认真履行湿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
自2014年以来,云南连续8年完成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并先后将湿地率、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等纳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实绩考核评价、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和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等工作范围。出台《湿地生态监测》地方标准,布局全省湿地生态监测网络体系,推动全省湿地生态监测站点建设。出台《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分三批认定了31处省级重要湿地。全面推进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机构改革,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均已设立相应的保护管理机构。
云南不断推进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目前,全省有国家(国际)重要湿地4处、省级重要湿地31处、一般湿地1246处,建立16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9个湿地公园、177个湿地保护小区。“十三五”以来,实施了一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6.56万亩,修复退化湿地40余万亩,黑颈鹤、黑鹳、紫水鸡等珍稀水禽,莼菜、野菱、海菜花等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不断扩大、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多处湿地新纪录到彩鹮、青头潜鸭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