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城市创建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根据《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重点及工作计划的通知》(云人居组办﹝2016﹞2号)和《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3号)的计划安排,我州将在2020年前将楚雄市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将双柏县创建为云南省森林县城。目前,两县市均已成立了领导机构、组建了工作班子,双柏县创建森林县城的请示已经省林业厅批复,现正开展总体规划编制,楚雄市森林城市创建请示已经省林业厅转报国家林业局待批复后组织实施。预计2018年可完成双柏县云南省森林县城的申报认定、2019年可完成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的申报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