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按照中央关于云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总体的要求,认真贯彻 "五位一体"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入开展国土绿化。五年共完成营造林228.3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四旁植树1.41亿株,全州森林面积由2742.06万亩增加到2813.85万亩,净增71.7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62.48%增长到65.86%,增长了3.38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由9236.72万立方米增加到1.09亿立方米。
二、切实加强资源保护。全州共建立288个森林管护所,对全州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建成瞭望台38座,指挥中心11个,建立季节性专业扑火队124支、半专业队279支、义务扑火队2646支,形成州、县、乡三级扑火指挥体系。加强和规范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规范了木材采伐、运输、加工和经营秩序。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震慑犯罪分子,保护好绿水青山。
三、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全州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17个,总面积达284.05万亩,占全州面积的6.47%。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全州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得到恢复性增长,生态系统结构更加稳定,森林、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四、建立健全生态建设机制。开展了两类林区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了楚雄州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天保工程二期规划、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陡坡地生态治理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低效林改造规划等专项规划,林业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五、发展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推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推进生态保护与脱贫增收协调发展。坚持林业项目资金向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农户倾斜。2015~2016年,国家下达楚雄州林业项目资金35042.01万元,省级下达26900.7万元,直接补助到贫困户资金达20920.89万元。
六、加快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植树节"、"爱鸟周"、"三下乡"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以举办火把节、樱桃节、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大型会议及节日为契机,大力宣传普及生态文化,初步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