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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成效明显

日期:2015-12-15    作者:    点击:[]次

2011年以来,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以林权管理为核心,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保护管理为重点,初步建立了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和林业执法体系,林业生态保护成效明显。

一是林地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征用占用林地,加大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缴和使用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毁林案件,为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的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共完成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168宗、面积1001.9679公顷,催缴森林植被恢复费6597.9006万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城镇、工业上山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城镇化建设、城镇上山、工业上山规划所需林地,规划期预计预留8439.40公顷林地作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空间。

二是森林采伐管理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下达我市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为59.58万立方米,实际年均木材采伐量8.2128万立方米、生活薪材7.8853万吨,全市森林年采伐消耗量一直控制在省州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内,确保森林资源的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

三是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201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林业案件2579起,其中,林政案件2474起,刑事案件102起,治安案件3件,查处违法使用林地面积16.1581万 平方米,收缴罚款953.4余万元,没收木材5808.72立方米,责令补种树木20277株,收缴野生植物52余株,收缴野生动物541余只,遏制了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四是森林防火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2011年以来省、州、市各级投入全市森林防火经费2191.25万元,加强预防体系和扑救体系建设,以加大宣传教育为导向,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强化野外火源"五项百分之百"的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综合能力,努力降低火灾损失。据统计,2010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2起,过火面积209.97公顷,受害面积12.35公顷,损失林木蓄积425.4 立方米,幼树死亡14708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65.13余万元。年平均森林火灾次数为州下达22次的20%,森林受害面积占州下达受害面积指标的0.07‰,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100%。林火控制指标均在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杜绝了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没有因扑救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在全州森林防火综合考核中实现三连冠。

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灾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5.22万亩,发生率0.56%,防治面积13.97万亩,防治率92%,成灾率1.2‰,监测面积491万亩,监测覆盖率98%;产地检疫率达100%,对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25家,进一步规范了经营场所,加强监管和指导;按时完成年度境内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兑现工作;认真开展了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强化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提升了公众参与保护的意识。全市已建立各类型的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省级、州级各一个,总面积2.0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7%。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骨干、州级自然保护区为通道的保护类型较齐全、布局较合理、管理较科学,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显著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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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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