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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林业局党委扎实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日期:2016-06-01    作者:    点击:[]次

 

楚雄州林业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部署要求,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抓手,及时研究出台《楚雄州林业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各基层党组织。

从2016年6月起,州林业局党委全面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将年度积分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等于基础分加履职分减扣分。每年度基础分为6O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每年度履职分为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在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加4分;受到州级表彰,加3分;受到处级(含州林业局)表彰,或上一年度被总支、支部评为优秀党员,并被局党委认可的,加2分。与此同时,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在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中,州林业局党委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党组织等不同行业实际情况和党员特点,制定具体实在、简便易行的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增强积分管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努力学习林业科技、林业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林业政策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参与"挂包帮"、帮助联系户脱贫致富等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在企业单位,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情趣健康、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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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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