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至18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夭建国带领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的部分工作人员,到楚雄市、双柏县和南华县开展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调研组深入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柏县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市白依河林场叫阴山管护点、南华县五街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和南华县天子庙坡国有林场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在3个县市分别组织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收集到对《条例》修订意见建议19条。
夭建国指出,《条例》颁布实施已经30年,对促进全州林业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但由于制定时间较早,《条例》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新要求已不相适应,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已有冲突,要高度重视修订《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夭建国要求,修订《条例》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要严格与上位法衔接,不得抵触;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基层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问题中对症下药,增强立法精准度,提高质量和实效,既要有地方特色,又能解决问题;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方面要坚持从严从紧,明确严格的禁止性条款,不得出现立法放水、缩水,同时要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促进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