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绿化美化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按照《云南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围绕“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六个方面25项指标开展省级森林乡村评价工作。经县市推荐上报和州林草局组织专家评审,向省林草局提报了105个拟认定的省级森林乡村。经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认定,2020年8月25日,省林草局公布了云南省第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名单,楚雄州上报的105个村获“省级森林乡村”称号,此次楚雄州省级森林乡村认定数排在全省第3位。在我州第一批荣获的105个省级森林乡村中,禄丰县14个,为最多;楚雄市12个,大姚县11个,双柏县、牟定县、姚安县、永仁县均为10个,南华县和元谋县各9个。
通过“省级森林乡村”认定,激发了楚雄州乡村绿化美化、改善和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热情,也为建设最美彝乡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