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李鹏处长等一行4人,对我州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按照《云南省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关于开展云南省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林联发〔2016〕12号),我州制定了《楚雄州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了《楚雄州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楚林通〔2016〕42号),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以及州级检查核查内容、工作方法,细化了州林业局资源林政、林政稽查等相关科室、队的职责和任务。按照要求,各县市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排查的同时,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统计调度,至5月20日,全州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63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20起,损失林木57.78立方米,占案件数的3.02%;滥伐林木案件22起,损失林木83.02立方米,占案件数的3.32%;毁坏林木、苗木案件9起,占1.36%;违法占用林地368起、218.74公顷,林木损失691.76立方米,占55.51%;非法收购、运输木材184起,占27.57%;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8起,占1.21%;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7起,占1.06%;其他案件45起,占6.79%。
在座谈会上,柏雨风副局长代表州林业局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杨树荣局长就我州林政稽查队伍执法主体资格、生态保护、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后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向督查组作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李鹏处长认为楚雄州专项行动谋划早、动手早,实施方案具体,措施有力,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在对楚雄州开展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李鹏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专项行动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常态化的工作,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二要继续努力,不能松懈,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加大案件查处,巩固好专项行动成果;三是围绕楚雄州的"五网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要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同时,对破坏林地的违法案件,要坚决打击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