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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到楚雄州检查调研天保工作

日期:2016-05-17    作者:    点击:[]次

 

2016年5月10日-12日,省厅天保办韩卫卫副主任一行到我州检查调研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并到楚雄市、大姚县管护站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调研。在对省属森工异地管护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后,及时和州林业局进行研究,并于5月12日组织召开了由4户省属森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5县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和天保办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共同座谈研究新形势和新常态下省属森工异地管护工作。

按照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我州楚雄、大姚、元谋、武定、禄丰等5县市共划定289.07万亩森林资源由省属金沙江水运局、林信公司 (原省林业运输总公司)、甸尾贮木场、大旧庄贮木场等4家森工单位进行异地借地森林资源管护,在天保一期的基础上继续分流安置574名职工在我州参加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现天保二期工程已实施过半,为进一步掌握了解省属森工在我州异地借地管护职工安置及森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省天保办韩副主任一行4人分别到楚雄市和大姚县对林信公司和大姚县金沙江水运局的管护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通过对管护站点的实地走访,听取县市林业局和省属森工的汇报,省天保办认为,随着新形势和新常态下国家对生态工程的重视,对中央财政资金检查、审计力度的加强,以及以县市为单位建立统一管护体系的需要,各天保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中央和省的有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细则加强和细化工程管理,按实施方案落实管护责任,把有限的天保经费投入到森林管护中,确保管护人员利益。

为了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省属森工企业和县市对异地借地管护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管护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推进以县市为单位统一管护体系的建立,5月12日,省天保办与州林业局共同召开省属森工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县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和天保办主任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各县市林业局和省属森工单位座谈了异地借地管护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州天保办对我州目前建立统一管护体系、统一建立管护队伍、统筹天保管护资金和公益林补偿管护资金的使用、统一管护人员的聘用和报酬、统一管护考核形式、统一管护站点规划、布局和建设提出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和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后,省天保办认为,按省厅、各县市和省属森工单位异地借地管护的相关会议纪要和国家天保工程的政策,以及县市为单位建立统一管护体系的要求,四户森工企业在管护工作中要服从地方的安排部署,接受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切实履行管护责任。各县市要认真履行好相关了了职责,把省属森工管护纳入县市统一管护体系中,在年度实施方案中对职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年度管护工作按县级要求统一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省厅,作为森工单位核拨下一年度森林管护经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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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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