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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部署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日期:2016-09-23    作者:    点击:[]次

近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4次集中报道了我省少数地方出现的林权流转不规范、服务管理不到位、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国家林业局、云南省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专项行动,遏制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楚雄市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部署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推进会,做到思想认识到位。91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行动推进会,部署启动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查处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典型案件,共同遏制涉林违法违规问题,从源头上保护森林资源。

二是迅速行动,做到投入力量到位。市人民政府组建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林业、国土、环保、水务、安监、森林公安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市林业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组建相应机构,迅速组织发动,强化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重拳出击,做到打击整治到位。此次行动整治从91日起至1230日止,集中整治时间4个月,采取拉网全覆盖方式对全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整治。围绕"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林业秩序混乱,就整治到哪里"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侦破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的加工单位,建立一套林政管理长效机制,真正把山场源头管住、运输漏洞堵住,加工环节盯住,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林业秩序稳定和生态建设顺利进行。

四是强化林权依法流转,做到管理服务到位。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监督和管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程序。针对当前媒体曝光和群众集中反映的林权交易"乱象",抓紧制定和修改完善林权流转管理意见、办法和具体操作细则。加强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确保林地林用。切实做好抵押林权处置服务工作,防范抵押风险。采取措施保证流转林地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堵塞林权流转漏洞。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林业社会化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工作,加快林业惠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市、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林权流转、惠农林业政策实施、生产信息技术、林权投融资等指导服务。切实做到维护林农权益,保障全市集体林权流转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宣传动员到位。市政府发布了专项行动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收看616日、717日,827日、2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抓手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迅速发动,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跟踪报道,曝光典型案件、通报行动成果等方式,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保护森林资源、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的强大氛围。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林权流转等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林业生态保护事业,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营造落实林业改革发展政策的良好舆论氛围。

楚雄市借"专项行动"和"规范工作"之力,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管理,从源头上保护好森林资源,坚决打赢森林资源保护攻坚战,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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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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