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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三个首创”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日期:2024-08-26    作者:代金红    点击:[]次

以立法为林下经济保驾护航。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林下经济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为楚雄州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律保障。采用林药、林菌、林菜、林畜、林禽、林蜂等多元发展模式,通过提质增效野生菌产业、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产业、持续壮大森林食药产业、深耕森林康养文旅产业,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楚雄州实现林下经济178.3亿元,排名全省第二。

以配套政策推动林下经济落地见效。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健全7项机制,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出台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规范野生菌保护管理和经营行为,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

以“三权分置”激发林下经济活力。着眼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因地制宜制定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实施方案并加快推动落地,颁发了云南省第一本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增强林业经营的活力和投资者信心。2024年,楚雄州预计林草行业总产值将超过500亿元,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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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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