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在,金山来。生态价值“软实力”如何转化为经济收益“硬资产”?
8月5日,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颁出了全省首批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这是云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是将林权证本子变为票子、在林子中挖出金子、将资源向资本转化的有益探索。
山林不仅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无数农民赖以生存的依托。楚雄州有林地3103.28万亩,是云南省森林资源大州。过去,由于权属不清、流转机制不畅、山林资源保护利用不充分等原因,眼瞅着满目青山,广大林农只能“望山兴叹”。
变则通,通则存,存则强。近年来,楚雄州以“小切口”立法,解决了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林下经济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回答了林下经济在哪里发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和谁来发展的群众之问;制定全国首个野生菌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规范野生菌保护管理和经营行为,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是希望的寄托。如今,随着云南省首批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在武定县的正式下发,一场关乎山林资源利用与农民增收的变革正悄然发生,“山更绿”“民更富”将成为山林权改革新的聚光点。
据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可为林业融资担保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拓宽涉林企业的融资渠道,还能让林地资源向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大户适度集中,在林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经营水平和效益提升。
从昔日“望山兴叹”,到如今“靠山吃山”,这是楚雄州在实践中对“两山”理念的探索创新,也是在激活林下经济、提升林业质量、增加林农收入等方面的有益探索。
作者:赵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