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6月,形成省、州(市)、县三级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其目的是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云南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所需最重要、最基本的草原实行更加的严格保护管理,统筹推进云南草原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至此,云南成为继内蒙古自治区之后,全国第二个以省政府名义高位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省份,也是南方第一家启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省份。
《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在调查摸底,省级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技术方案,再全面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并于2025年6月形成划定成果。
《工作方案》要求,云南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由政府主导,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林草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新闻办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工作方案》科学确定基本草原划定范围,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明确的草地面积为底数,充分衔接“三区三线”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草原基况监测等最新数据成果,并经专家论证,以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大于100亩的草原小班为最小划分单位;生态保护区域内的草原,不受面积限制;确保云南基本草原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
《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制度,基本草原划定后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不得随意调整。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的,应确保占用面积控制在最小合理使用限度内,并补充划入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草原。
目前,云南省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保护发展矛盾突出,划定基本草原对于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