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和阐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优良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资源禀赋是云南发展的显著优势和竞争优势,把生态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关键是要不断打通并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科学路径,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点绿成金、生态增值。
木竹产业既是我国林业产业的主导产业,还是可在短时间内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据《“十四五”木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研究报告》,到2025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将超过10万亿元,其中木竹产业产值将达4万亿元。云南发展木竹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地处我国重要林区,林业资源丰富,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约3.75亿亩、居全国第2位,活立木蓄积量约24.1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位;二是竹类资源十分丰富,是世界上竹子种类最多、生态类型和天然竹林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竹林面积接近1000万亩,居全国前列;三是相邻的东南亚国家水热资源丰富,林业用地面积大,市场可辐射南亚东南亚。
目前,我国50%以上木材依赖进口,木材已成为居芯片、石油之后排名第3位的大宗进口物品,同时,随着国家《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云南木竹产业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但云南木竹产业发展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特点突出。加快推进云南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资源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云南是世界上竹子种类最多、生态类型和天然竹林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共有竹种资源38属285种,资源种数占我国的一半以上,其中可进行规模化利用发展的丛生竹资源占所有竹种的70%以上。竹类资源中,昭通市的方竹、筇竹等小径竹独具规模优势,种植面积达600万亩。
云南木竹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济效益不佳。部分干部群众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科学内涵认识不够深刻,生态改善与产业发展统筹不够有力,重保护轻利用,导致木竹原料供给不足,企业停产待料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木竹产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升不同步。2022年,云南活立木蓄积量、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2位、第3位和第4位,而全省木竹产业产值仅为300亿元,占福建和广西木竹产业产值的比重不足10%。
产业发展水平低。云南木竹产业企业“多、小、散”,品牌“杂”而“弱”,缺乏龙头企业引领,现有木竹企业多为资源消耗型的初级加工企业,科技含量和集群化程度低,产业链短,对木竹产业优势资源造成较大浪费,难以担负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以家具制造业为例,云南绝大部分家具制造企业规模小,对上游产业支撑不足。同时,全省家具市场约80%的份额被省外产品占领,产业价值链体系亟待完善。
要素支撑薄弱。现有土地、人才、资金、技术和基础储备,尚不足以支撑全省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如云南林地面积虽居全国第2位,但人工商品林面积占比却较低,用于发展林草产业的土地日益紧张,制约木竹产业加快发展,尤其是科技投入有限、人才队伍总体弱小、科技成果储备不足使云南木竹产业发展面临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压力。同时,受生产要素、财政投入、金融支持政策等限制,国内外有实力的木竹加工企业极少落户云南,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木竹产业的发展。
加快推动云南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明确产业发展思路,加强政策制度支持。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为全面提升木竹产业的发展维度和发展质量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实现采伐加工与种植平衡、生态改善与产业发展双赢。加强木竹产业发展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制定指导木竹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全省木竹产业发展的系统谋划,立足各州(市)产业发展基础,科学制定发展路线图,实施差异化布局、特色化发展。
合理规划人工林种植,增加木竹原料供给。建设稳定的原料林基地是木竹产业发展的基础。要以木竹品种改良为支撑,开展以桉树、思茅松、华山松、橡胶木、巨龙竹等为主要树(竹)种的人工林定向培育;创新木竹基地建设模式,培育有经营能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支持木竹产业龙头企业创新与林农合作模式,推动原料林种植集约化和规模化。以县为单位开展试点,在普洱、临沧、西双版纳等水热资源丰富、林木生长条件优越的地区,以不占用天然林和耕地为底线,通过科学规划,盘活现有人工商品林建设原料林基地,重点对现有人工商品林进行迹地更新、开展无立木林地和荒山造林。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商,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调整林业用地规划和面积,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并落实林木经营处置权,为木竹产业发展提供原料保障,激活木竹产业发展的新生动能。
大抓招商引资,推动木竹产业集群发展。我国木竹产业较发达省份主要有福建、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广西等,但各省(区)情况差异较大,其中广西与我省的木竹资源相似,但其以仅占全国千分之七的林地面积生产了全国四分之一的木材,推动了广西木竹产业的高速发展,尤其是广西国有林场深度参与木竹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建议深化滇桂合作,重点推动两地木竹产业龙头企业合作,促进云南相关企业与广西林业集团等合资组建新公司,分享广西发展经验。此外,木竹产业较发达的地区从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过程中,产业集群特征明显,建议在完善木竹产业发展布局的基础上,支持本省企业做大做强,抓住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与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的合作,以资源换产业,建立健全云南木竹产业体系,在特定区域建立木竹产业园区,加快木竹产业集群区试点建设,推动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科技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设立“云南木竹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系列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成一批可复制的示范基地。围绕林木繁育、木竹加工、家具制造等,系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研究产业政策,建立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培养科技和产业人才,形成独具特色的木竹核心产品与关键技术,大力推进木竹产品精深加工,开展集成创新与示范,打造特色品牌,加快推动木竹产业规模化发展、全产业链提质增效。探索新生产线和新技术配套建设新模式,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生产线配套支持科研专项,进一步突出木竹产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持续支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和竹林复合经营体系建设方面的科技攻关,深入实施森林经营工程,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突破一批加工制造关键技术,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
发挥区位优势,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充分发挥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地缘相连相通、林业资源类型和发展条件相似等独特优势,加强与这些国家的合作,组建“南亚东南亚林业技术创新中心”,为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奠定良好合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