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全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林长制为抓手,积极开展草原保护修复,强化草原资源管理,云南草原工作成效显著。草原基况监测、变化图斑核查处置、项目制度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等多项工作走在国家前列。
黑巴草场
01
精心组织,圆满完成重点工作
围绕全年国土绿化种草改良55万亩的目标任务,周密安排,强化指导,全省完成草原生态修复任务93.43万亩,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70%。积极开展种草改良落地上图,完成落地上图98.91万亩,提高草原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高质量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编制完成《2023年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云南省草原样地监测操作细则》,完成747块草原样地外业调查,编制《2022年云南省草原动态监测报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0.17%,提前实现“十四五”目标。在全国率先完成草原基况监测,区划草班68.5万个,调查小班89.1万个,全面摸清了云南草原资源底数,首次构建起全省“草班—小班”区划体系,形成了草原资源“一张图”,形成《云南省草原基况监测报告》。
02
创新机制,推动草原休养生息
健全草原制度管理,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云南省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办法》,制定《天然草原资源分类技术规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草原毒害草调查及防治技术规程》3个地方标准,编制《云南省草种繁育基地试点项目查验方案》,不断完善草原制度建设。联合自然资源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草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草原配套制度。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对接,将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支持,申请到保护展示设施投资1200万元,并积极争取将德钦县国有草场纳入全国首批国有草场试点建设,立足德钦县生态本底、资源禀赋及利用现状,以国有草场试点建设为依托,加大草原资源保护,落实草原休养生息制度。
03
主动作为,强化草原保护利用
指导各地积极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广泛开展草畜平衡入户调查,倡导舍饲、半舍饲圈养,同时纳入到“双随机、一公开”范畴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协同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分赴玉溪市、迪庆州等地进行涉草案件核查督办,严厉打击涉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案件发生。抓实图斑核查处置,核查三期草原变化图斑11012个,核查进度均为100%,率先完成年度核查处置任务,2023年无上级挂牌督办的破坏草原重大案件发生。加强草原用地保障及事后监管,协助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批171件349.18公顷,保障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落地,在全省范围内专项组织开展了光伏复合项目使用草原问题拉网式排查整治,坚决守护草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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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围绕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草原资源监管抽查等主题,多批次分赴昆明、昭通、曲靖、保山、楚雄、大理、丽江等州市和部分草原重点县开展调研工作,综合运用学习考察、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解决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围绕“依法保护草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并举办了首届全省草原摄影展,累计搭建咨询台134个、出动普法宣传车辆1281车次、通过广播等媒体宣传10800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56211份,普法宣传受众达125498人次,营造了关心关爱草原、依法保护草原的社会氛围。加强政策制度培训,通过林草讲堂、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草原管理政策及制度宣讲,2500余人次参加,进一步提升了草原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024年,省林草局将继续加强草原修复治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做好国土绿化种草改良,高质量完成草原生态修复建设任务25万亩。强化草原资源保护,加强林草综合监测、年度动态监测和工程项目实施监测,深入掌握各地草原资源生态状况,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究,编制年度草原动态监测报告,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努力实现云南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比上一年度稳步提升。着力推进草原休养生息,组织开展草原普法活动,启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积极推进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试点项目,开展健康和退化草原评估工作,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