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如何办理火把梨苗木检疫证书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5-06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领导:请问由政府扶持的火把梨苗木,农户不愿在继续种植,是否可以进行市场交易,同时如何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cyj |
回复时间 | 2023-05-08 |
回复人单位 |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对于“由政府扶持的火把梨苗木是否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一事回复如下: 1.被扶持方是否和政府签订扶持协议,如有签订则按照协议约定办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章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规定,生产经营种子需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业主)要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去向做到可溯源。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七条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植物检疫证书按属地原则在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林检部门办理。 注:上述“种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 联系电话:0878-3122451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信箱:cxzlyj@126.com
主办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33号
滇ICP备11004113号-1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