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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87B-/2025-0704011
  •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4日 15时49分
  • 标题: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者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或者出口合同;

(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名称、种类、数量和用途;

(三)活体濒危野生动物装运设施的说明资料;

(四)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公示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国务院农业(渔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