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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10-29    作者:    点击:[]次

民革楚雄州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楚雄州于1982年开始建立自然保护区,至2018年,已建自然保护区17个,面积18.9万公顷,占全州面积的6.46%,占全州林地面积的8.72%。自然保护区数量列全省第3,面积列全省第6。17个保护区中:国家级1个,面积31937公顷;省级2个,面积16613公顷;州级13个,即牟定化佛山、楚雄西山、三峰山(姚安、牟定、南华片区)、大姚昙华山、永仁方山、武定狮子山、禄丰樟木箐、元谋土林、双柏白竹山、双柏恐龙河、牟定白马山、姚安花椒园、姚安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36924.6公顷;县级1个,即禄丰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526.7公顷。

二、关于提案中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提高政治站位工作。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生态立州、环境优先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摆在全州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着力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州林草局作为职能部门,紧紧围绕"1133"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生态保护重点,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扎实抓好自然保护区管理监督和存在问题整改各项工作。今后,全州林草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部门的新职责、新使命,把自然保护区视作彝州最珍贵的自然财富保护好、保存好。

(二)关于强化刚性约束,依法依规管好自然保护区工作。州林草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保护区总体规划权威性。一是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规定,督促各县市不得擅自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范围、功能。二是依法依规严格审核审批保护区建设项目。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州林草局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及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严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法规规定的项目一律不批准进入,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任何形式的建设开发活动,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必须在不能影响自然保护区的功能、不能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和景观的前提下,严格履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今后,州林草局将继续贯彻严密的法制观,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守住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强化刚性约束,依法依规管好自然保护区。

(三)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州、县林草局及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规定,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以来,州林草局先后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保护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自2017年3月至今,先后对紫溪山、恐龙河等保护区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保护区资源保护督查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绿盾2018"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等9个专项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护区问题排查。自2018年1月以来,开展了保护区存在问题清理排查、保护区人类活动和建设管理情况核查、违法违规开发活动排查、金沙江流域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保护区固体废物大排查、保护区核心区内人口分布情况核查,建立了17个保护区管理台账、问题台账和人工设施数据库。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保护区内批建项目和保护区历史遗留设施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问题。

(四)关于正确处理好保护区环境与生态产业发展的关系,实现自然保护区生态脱贫的工作。我州已建的17个自然保护区,如狮子山、方山、昙华山、紫溪山、化佛山是滇中名山,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由于自然保护区的脆弱性、敏感性,加之我州部分保护区存在违规开发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多,所以现阶段我州自然保护区是以突出保护,以整治无序开发和为开发建设项目让路行为为主,在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的举措上相对滞后。按照现行的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可以开展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这些活动内容在各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都有相关的项目规划。对符合自然保护区法规和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开发项目,州、县、市林草部门一直以来都支持在自然保护区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社会的引导和宣传,支持和服务符合规定的产业发展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发建设。

在脱贫攻坚方面,州、县市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把保护区内及其周边地区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纳入规划;解决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帮助社区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2018年期间,全州共计投入自然保护区内及其周边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资金15362.9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79.91万元、国开行资金4985.6万元、帮扶资金305万元 、整合部门资金2532.69万元 、群众自筹资金9.73万元,所有项目已完工。州、县、市林草部门在推进17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中,结合保护区人类活动频繁,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在保护区总体规划中均编制了社区发展规划。一是选取有基础条件的村寨建立文化示范村等,改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条件等,促进村寨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村民参与保护区资源保护意识,提高村民参与资源保护的主动性。二是结合保护区涉及县域的生态旅游规划,让有条件的村寨参与旅游活动,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开展社区共管与社区扶持发展示范项目,改善社区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三是结合县域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争取政策、资金倾斜,通过逐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加大对保护区周边村寨的扶持力度,切实改善社区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保护区内及周边社区的脱贫步伐,建立起周边村寨和村民从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受益的机制。四是通过加强对保护区周边社区的科学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培训,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增强村寨的自我发展能力。这些,有待于各县市在下一步实施规划中,视资金争取和投入情况逐步落实。

(五)妥善处理好保护区内土地权属问题。土地权属问题是困扰我州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主要矛盾问题。由于全州部分自然保护区是在实施抢救性保护的理念和背景下建立的,在建立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缺少系统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设计,片面追求连片效果,加之我州也存在山高、林浓,村庄与山林相互交织、难以分割等特殊性,保护区边界和功能区划划定方案不尽科学合理,将村庄、农地和一些工矿企业等不具保护价值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区范围。目前,全州保护区面积共18.9万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56635.58公顷,集体土地面积148598.54公顷,17个自然保护中14个保护区内有村庄365个,有人口42500余人。针对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所有土(林)地问题,县市人民政府采取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等方式解决管理问题。针对保护区实验内存在原住居民,采取让村民承担起了保护地"生态护林员""护林员"" "共建共管员"等角色,并开展社区共建共管,提高居民收入,也增强了保护区管理力量,化解了很多社会矛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解决保护区内土地权属问题。

(六)关于进一步加大保护区资金投入力度。目前,保护区所需经费按自然保护区的级别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国家级保护区的基本建设纳入国家发改委计划,能力建设资金由国家财政保障,人员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相关经费由州级保障。省级保护区人员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相关经费由州级保障。州级保护区人员等经费以县市财政保障为主,站点建设、管护人员工资主要依靠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解决。近年来,州、县市财政逐步加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力度,解决保护区管护局办公用房及职工住房,解决保护区无专用车辆等问题。2016年资金配备1456.99万元,其中建设资金468.63万元(中央61.2万元,省级176.16万元,地方231.3万元),人员经费539.107万元,工作经费31.43万元,管护经费321.41万元,其他经费96.42万元。2017年资金配备3589.85万元,其中建设资金1439.97万元(中央550.6万元,省级199.88万元,地方689.45万元),人员经费1403.08万元,工作经费47.5万元,管护经费469万元,其他经费2582.43万元。为使17个保护区管护局管护设施和设备基本满足工作需要,2018年州财政局、州林业局将森林资源监测经费50万元、督查整改经费150万元、自然保护区规划评审经费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及时下达;调整公益林资金100万元安排用于雕翎山、哀牢山、恐龙河保护区建设。2019年州财政局、州林草局下达2019年州级财政资金(第一批)用于保护区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哀牢山、紫溪山、雕翎山、恐龙河保护区。由于州、县、市财力有限,短期内无法全部解决保护区建设滞后问题,对此,州、县财政制定了逐步加大保护区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保护区资金投入力度,近年来,州、县林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如,双柏县恐龙河保护区2018年向中央和省州上报"绿孔雀保护项目(保护区中长期投资规划)",计划投资1.74亿元;苏铁监测与人工繁育项目,计划投资46万元;绿孔雀保护与监测项目,计划投资75万元。大姚县2018年8月通过县发改局向上申报"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大姚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800万元。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资金,2019年向上级申报保护区勘界立标及信息化管理建设等4个项目,申报项目资金1365万元。我们将继续跟踪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同时做好2019年度的保护区项目储备和申报,争取进一步加大保护区资金投入力度。

(七)关于强化机构建设,稳定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工作。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4月,州委、州政府批准在10县市林业局加挂县市保护区管理局牌子,增设内设机构,全面提升原有州县级保护区机构级别及管护能力。批准设立15个正科级、1个副科级保护区管护局,在2004年批准67名保护区管理所编制的基础上增加编制103名,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设立管护局19个,编制269名。通过2年多的努力,目前,国家、省、州、县级保护区管护局机构已成立18个,人员到位218名,到位率81%。在管护机构中,哀牢山、紫溪山、雕翎山保护区管护局隶属州林草局,其余15个管护局分别隶属10县市林草局。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成立管护机构,确保了保护区有人抓、有人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抓紧落实各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空编人员,把懂业务、肯干事的干部选调到管护机构,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人员的培训,强化保护区管护局能力。

(八)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打响楚雄生态品牌。州林草局以"生态文明建设课""法律法规课"为主要抓手,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州委"1133"战略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政策文件。州林草局始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保护区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实,在每年定期开展的"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中,切实把保护区保护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印制散发宣传单、展出宣传展板、与州电视台联办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保护知识。2018年以来,CCTV1新闻频道等播出楚雄州自然保护区、恐龙河保护区绿孔雀保护节目3期。各县市、各自然保护区也不断加大保护宣传力度。目前,17个保护区共设置永久宣传牌412块。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形成人人参与自然区保护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媒体,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和科研成果宣传。将进一步挖掘各自然保护区资源特色,提炼自然保护区比较优势,加大可对外公开物种、资源的宣传,增强自豪感和感召力。强化科普教育。将以广大群众、各级干部、学生为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宣传,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将继续督促各自然保护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户活动,加强保护区科普宣传教育、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总体而言,近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州、县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克难奋进,以推进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为主要抓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上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有效解决了"管理松懈"问题,自然保护区管理明显加强。下一步,全州林草系统将坚持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扎实抓好自然保护区管理监督各项工作,按照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要求,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努力把楚雄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

最后,感谢民革楚雄州委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关心,希望以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州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上一条: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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