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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狠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日期:2023-05-25    作者:杨惠霞    点击:[]次

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要求,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云南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全面使用,进一步督促全州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好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

划定范围明确时限。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作为“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对象,并要求各医疗机构于2023年 3月底前完成全面登录使用。

聚焦重点压实责任。对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各相关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推广使用工作,并紧紧围绕机构执业、人员执业、医疗文书、药品器械、医疗技术、传染病防治、临床用血、母婴保健与生育技术服务、放射诊疗、职业卫生服务等13项重点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度1次全面自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日常自查及监督机构派发的专项自查相关任务。同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传。

狠抓培训提升能力。为确保自查工作及“系统”使用顺利推开,在省卫健委召开动员部署会后,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及时组建工作群,对全州卫生监督机构及州属医疗机构系统管理员开展了“系统”使用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达235人次。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对各县市及有关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业务指导,不断规范“系统”填报工作。

强化督导取得实效。自工作开展以来,州、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下发任务,指导监管对象开展全面自查1次,共派发全面自查指标13.7168万条,自查出不合格指标150条。针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督促指导226家医疗机构开展院内自查1次。通过2次全面“大体检”“大排查”,对医疗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不按要求开展自查的医疗机构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步监管重点和设定监督频次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的机构,及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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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日报 | 责任编辑: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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