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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18-09-19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901000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说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以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为主要职能,在州林业局领导管理下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撤销,人员暂并入州林业局,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按原单位渠道执行,完成州林业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37.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内单位已撤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产总额123.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万元,固定资产120.9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40万元。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0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3.48

2.54

120.94

67.82

0

53.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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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