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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18-09-19    作者: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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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推进,为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经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楚编发﹝2013﹞5号和楚编发﹝2015﹞9号),将楚雄州林木种苗站的经费形式由财政差额拨款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重新调整机构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5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主要职责 一是管理国有苗圃,编制林木种苗、国有苗圃规划计划工作;二是承担林木种苗的生产、调剂、供应和产品质量的检验;三是采集、收购、引进繁殖造林绿化所需籽种苗木;四是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新品种的引种试验示范和林木种苗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五是承担州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站在州林业局党委的领导和关心下,全站干部职工通力合作,紧密配合,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困难和问题,现将我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1、楚雄州林木种苗繁育中心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此项工作是我站今年工作重心,得到了州林业局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单位通过制定公开挂图作战表,以倒逼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推进繁育中心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完成了修建性祥细规化、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批复及州发改委立项。繁育中心项目合作在州林业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实质性进展,与云南金实力投资有限公司初步达成了意向性合作协议,并开始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

2、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一是下派1名职工做为州林业局驻南华县马街镇诸葛营村扶贫工作队员兼我单位的扶贫工作联络员,并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工作经费1.00万元。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到扶贫点17户挂包户家中走访,开展民情恳谈,了解结对帮扶一年多来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家庭收入、住房改善等情况及他们的所需所求,对我站下一步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单位筹措资金为17户挂包户购买了价值1.12万元的化肥、水管等生产资料。同时,动员21名职工动真情,扶真贫,为贫困户捐款捐物,价值达0.53万元,至此单位和干部职工共计投入扶贫资金2.66万元。四是在产业扶贫中为当地农户提供种植技术和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通过开展以上扶贫工作,增强了结对户对脱贫致富的信心。

3、原基地定植苗木管理的情况:为提升已定植苗木的质量,单位安排了专人负责原基地定植的31亩4万余株苗木的管理,加强对苗木的培育和养护,进一步提高了定植苗木的产品价值。

4、专项资金的完成情况:今年财政下达我站的专项资金共计33.31万元,到10月底已完成全部专项资金的使用。一是完成3.05万元的办公设备采购任务;二是非税收入统筹资金2.26万元;三是绿化大苗培育补助经费支出25万元;四是森警部队驻防后勤保障支出费用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核定事业编制25名,2017年年末实有人人数20人。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 5名;技术工人11人。

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42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4万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对比:2017年收入比2016年399.71万元增加约30.09万元,增长7.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394.34万元增加31.62万元,增加8.02%;其他收入比2016年5.37万元减少1.53万元,减少28.5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二是单位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收支渠道和往来款项的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45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6万元,占总支出的86.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增加6.15万元,增加1.59%。增加原因: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2017年度项目支出6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3.6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度增加10.11万元,增加19.44% 。主要原因:新基地建设项目正在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手续,所以经费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6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上调、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追加退休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1万元。主要支出情况如下:2017年度财政下达我站的专项资金共计33.31万元,到10月底已完成全部专项资金的使用。一是完成3.05万元的办公设备采购任务;二是用非税收入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资金支出2.26万元;三是绿化大苗培育补助经费支出25万元;四是森警部队驻防后勤保障支出费用3万元;五是用拆迁补偿款支付新基地建设项目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手续费28.85万元,故经费比上年度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6%,与上年对比增加8.0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度399.71万元,本年度425.97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不一致是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调整、公务费调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所以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84万元;农林水支出29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4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6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27.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林木种苗站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各位职工在工作中也能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故经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8万元,下降2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9万元,增长3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61.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林木种苗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执行公务卡消费管理,故经费减少。"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的原因说明: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我单位有公务用车一辆,购于1996年,至今已使用21年。但因单位情况复杂,平常工作要老基地、新基地、办公地交替来回跑,不用车不行。最终因车辆使用年限用太久,零部件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导致经费支出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占70.57%;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29.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种苗工作接洽及新基地建设项目、驻防森警部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9.56

618.21

 

11.27

21.57

 

48.01

 

 

0.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5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上调、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追加退休人员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占基本支出的68.93%;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占基本支出的26.80%;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7%。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木种苗站资产总额699.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8.21万元,固定资产80.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财务软件)万元,其他资产45.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1.5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经费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2017年非财政结转资金589.91万元,是市政府补偿我单位原老基地拆迁时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的补偿款,此款我单位将根据州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全部用于新基地建设使用。

2201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与总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公开和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单位将进一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不断强化、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增强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加快单位支出进度,进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资金安全、高效、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有力推动全州林木种苗工作跨越式发展。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

2018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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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