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定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管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对政策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州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与州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州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7.将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楚雄哀牢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营林工作站等州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州林草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科技与产业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楚雄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科、综合行政审批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草原防火科、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科、政策法规与综合行政执法科、林长制与林业草原改革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林火监测中心。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项目核查中心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
云南省楚雄林业局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和业务实现双融合双提升。一是实施“铸魂”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来召开党委会议30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17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实施“凝心”行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构建“党建+N”工作体系,将党的建设与林草工作细化为26个重点项目和118项重点任务,促进党建和林草业务深度融合。三是实施“强基”行动,深入推进29个党支部规范化巩固提升,把党组织建设成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战斗堡垒,今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下基层、到工地、进企业研究处理事项575项。四是实施“聚力”行动,细化14条措施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期10场次,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9次,印发家庭助廉倡议书和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00余份,一体推进“三不腐”,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五是实施“融合”行动,自觉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与林草工作紧密结合,创新“3+1课堂”学习制度,组织开展“3+1课堂”20场次、交流研讨9场次,持续擦亮“党建红、林草绿”党建品牌,打造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2.用好“指挥棒”,林长制统领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总林长高位部署推动林长制工作,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构建了高效系统的责任链条。将林长制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重要考核事项,以考促干。积极构建“6+6”制度机制,建立林长提示单(函)、林长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协作部门任务清单、林长述职、林长制激励办法等6项配套工作机制,践行“三法三化”,规范林长制高效运行。设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2435人,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区域贯通工作机制,实现了从“单兵作战”到“联合协同”转变。今年以来,州、县两级林长主动开展巡林627次,其中州级总林长巡林调研6次、林长巡林调研22次,州级林长推动解决问题17个,县市林长推动解决问题115个。
3.打好“改革拳”,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利用有力有效。全面推行林草机构“1+1”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楚雄州碳汇研究院、楚雄州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形成了1个行政科室匹配1个技术单位的机构格局,解决了长期以来行政和技术两张皮的问题,节约了运行成本,林草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州共批准使用林地、草原及其他项目共1097个,使用林草地9.40万亩,平均0.34天批准一个项目,比去年0.54天用时少0.19天,审批效率在去年基础上再提升37.04%,获批项目预计拉动固定资产投资368.15亿元;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第1期1782个、第2期1684个林草湿综合监测变化图斑的核查、2024年林草湿图斑监测“云南云调查”和2024年森林督查工作;深入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扎实开展基本草原划定,楚雄市作为云南省的试点县,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初步成果的县市,为我州乃至全省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提供了经验;常态化开展全州林草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全州违法违规用林用草行为,2024年,共办理林草行政案件483件,结案率82.82%,行政处罚389人,处罚金额785.47万元,全州林草资源得到有力保护;积极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推进督察交办11个举报件问题和督察发现楚雄市、永仁县、牟定县4个涉林重点问题整改,州林草局牵头办理的涉林举报件11件,目前已办结11件;持续跟进楚雄紫溪山、牟定化佛山、大姚昙华山、元谋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组织开展“2024年楚雄“清风行动”“网盾行动”,联合多部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以来,共查办案件312件,罚款3.43万元,处理教育违法犯罪嫌疑人331人,有效震慑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分子,确保了全州生态安全、生物安全。
4.绘好“风景画”“美丽楚雄”建设成效显著。持续开展“三沿”区域和乡村“四旁”绿化美化,加快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除草、浇水等抚育管护尽责活动;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组织完成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12.22万亩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和人工种草项目;组织完成了0.15万亩林草融合示范项目;深入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认真开展一级古树抢救复壮工作,积极开展2024年省级森林乡村认定工作,持续推进林木良种申报相关工作,已申报通过17个林木良种认定,目前全州林木良种已达43个。
5.把好“能力关”,林草灾害防控有力可控。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建成了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智慧指挥中心,租用4颗极轨卫星实施“天眼通”项目,安装野外视频监控摄像头610个,构建了“空天塔地”四位一体监测体系。整合资源全州共组建县市级专业扑火队10支710人,乡镇级半专业扑火队103支2080人,义务扑火队2492支6.3万人,创新构建以水灭火“七步九法”系统化战术,主要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应用。争取并建设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应急道路241条1118.315公里,总投资49989万元,2024年,楚雄州继2022年首次实现“零火灾”之后,再次实现“零火灾”;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2024年,全州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7.46万亩,发生率为0.98%,成灾率为0.02‰,全州共防治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7.23万亩,防治率达99.15%,无公害防治面积27.1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9.56%。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6.铺好“致富路”,林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以招才引智为抓手,构建了“七个一批”林草科技支撑体系。“三个首创”持续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立法为林下经济保驾护航。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林下经济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采用林药、林菌、林菜、林畜、林禽、林蜂等多元发展模式,通过提质增效野生菌产业、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产业、持续壮大森林食药产业、深耕森林康养文旅产业,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以配套文件推动林下经济落地见效。出台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规范野生菌保护管理和经营行为,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全州新建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10个、包山育菌示范乡镇25个、新增保育面积34.5万亩,全州野生菌保育面积达250万亩;三是以林权“三权分置”激发林下经济活力。着眼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颁发了全省第一本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增强林业经营的活力和投资者信心。南华林草产业园区、大姚林草产业园区被认定为第一批云南省林草特色产业园区。2024年,全州预计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524.4亿元,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7,363,691.53元,其中:上级补助0元,本级安排17,363,691.53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7,363,691.53元,政府性基金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自筹资金0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结余结转资金0元。与上年财务总收入19,640,947.47元对比减少2,277,255.94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7,363,691.53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7,363,691.53元(其中:本级财力17,363,691.53元,其他非税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9,640,947.47元对比减少2,277,255.94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63,691.5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63,691.53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3,091.53元,项目支出5,140,600.0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13,168,847.47元减少945755.9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5,140,600.00元,与上年6,472,100.00元对比减少1331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06,017.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1,044.6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3,140.1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67,614.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3,073.0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9,126.45
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9,909.0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2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在职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8,038,458.1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5,100.00元,主要用于人才招引的基本支出以及林业和草原相关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管理7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州林草企业参加省内外展销会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341,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22,5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全州森林草原火灾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48,429.0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22,5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楚雄州森林火灾保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159,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1,400.00元,减少26.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1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元,较上年减少101,400.00元,减少28.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1,400.00元,减少28.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州级财政项目资金减少,压缩年初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防灭火“三三制”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3,41,1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目标,主要绩效指标:1.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3.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
(二)森林火灾保险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922,5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投保,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切实减少林农财产损失,维护广大林权所有者切身利益。具体为:1.公益林参保率100%;2.年度火灾保险结案率100%;3.全州投保森林面积3206.01万亩以上;4.参保林农满意度8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林长制是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整合各类森林及政策资源,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6.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06,461.38元,比上年3,250,400.00元减少643,938.62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以及项目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822,323,058.74元,其中,流动资产17,656,795.82元,固定资产19,672,91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83,203,204.2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1,115,8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2,866,47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