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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7-14    作者:    点击:[]次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11日,州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2月2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四堂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四堂课”专题学习8次,开展学习测试1次,并编印学习小册子,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取得实效;加强学习成果转化,持续深化林草改革,推动全州林草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决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关于“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和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在全州林草系统得到落实落细;统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核桃产业发展、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落实;州林草局党委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的2名相关责任人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三)关于“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办理《关于有效控制紫茎泽兰在我州蔓延的提案》,制定了《楚雄州紫茎泽兰除治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抓好紫茎泽兰除治工作,确保紫茎泽兰除治取得实效;推行小区社会化管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小区管理与单位脱钩,小区业主和干部职工满意度不断提升;积极协调解决本系统突出矛盾问题,对“景泰园”住宅小区团购商品房工程建设及财务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核、公示。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局党委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5名班子成员开展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强化“阵地意识”“关口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党员活动室等阵地的管理。

(五)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切实抓好巡察、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加强与州委编委沟通汇报,积极申报编制使用计划,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好长期抽调人员、党委办公室人员配备不到位、下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长期空缺等问题;清理核实和督促清收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通过督促催收,目前收回欠款20万元;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反馈楚雄州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进整改,目前“绿盾”自然保护地遥感点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改进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楚雄州“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实施方案》,改进工作作风,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切实改进文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消除特权现象。

(二)关于“履职担当尽责精神不足,为民服务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按照要求完成了《楚雄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楚雄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林草惠民政策,督促楚雄市林草局做好农户上访问题化解和回复工作;重新修编《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年-2030年),并及时报送省林草局审查;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实行“一案双查”。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抓好管理制度落实和费用开支审核,强化财经纪律和政策执行,及时清收少交的伙食费和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共9.205万元,并缴存到指定账户。

(四)关于“内控管理和执行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修改完善财务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管理和物资采购储备、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相关制度,共修改完善18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及时更换了单位法人印鉴;进一步加强了对防火经费的监督管理,规范了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持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多种途径参加学习培训,班子的整体素质和统筹能力不断提高;结合机构编制核定和“退三进一”等政策落实,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逐步解决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混岗混用等问题;拟定《楚雄州深化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加强林草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正向激励、反向鞭策,通报表扬优秀干部,并在全局开展“三不为”“三子官”整治工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楚雄行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及时通报违纪违规问题,运用本系统、本单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针对直属单位的有关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民主推荐,严格执行任职谈话制度,严格编制报批和使用,严格做到一批(次)一申报,跨年度不再使用领导职数;加强痕迹管理,及时规范整理相关材料,完整规范、客观真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124276;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鹿城北路52号州林草局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cxzlcjdb@126.com。

 

 

中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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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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