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楚雄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前期开展初步推荐,并经州功勋领导小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开展征求意见,同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楚雄州全面深化改革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局党委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局办公室主任李乾森同志作为“楚雄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人选。现公示如下:
(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州林草局通过机构优化、制度创新、模式探索三维发力深化林草改革走深走实。一是深化行业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制定全国首部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出台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出台全国首个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规范,出台全省首个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发放全省第一本林下经济收益权证,为全州林下经济发展构建全链条政策体系。探索建立“123456”林下经济发展模式,2个案例入选全省第一批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二是深化机制创新,推进高水平保护。构建“6+6”制度机制体系破题生态治理,实现“林长制”迈向“林长治”,省对州“林长制”考核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列,获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激励表扬。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经验做法全省推广并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入选云南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先进典型,连续6年评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单位”。全省首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探索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经验评为全省典型,评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出台全省首个小微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楚雄州保护绿孔雀工作成果在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上分享。三是深化内部改革,推动高效能建设。通过“撤并整合、职能重塑”重新组建综合行政审批科、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科等4个科室,以“1+1>2”改革效应破解行政效能瓶颈,创平均每0.32天批准一个项目的速度。撤销整合散弱小事业单位5个,所属事业单位从12个精简至9个,形成1个行政科室匹配1个技术单位的机构格局,解决了长期以来行政和技术“两张皮”问题。州林草局推进机构优化整合经验在全州编办主任会议上作交流。修订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激励干部队伍活力。全省首个组建碳汇研究院,完成全国首单光伏电站碳足迹自愿减排交易、全省首笔大型活动碳中和交易,元谋“林业碳汇开发”模式入选全国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二)李乾森,男,1985年11月生,彝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200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州林草局党委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局办公室主任。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始终廉洁自律,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于创新。一是推动林草改革宣传提质增效。认真组织并牵头撰写多篇林草改革发展信息文稿,近年来,林草改革发展等多项工作得到省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20余次,相关工作被中央省州主流媒体宣传报道90余次,楚雄州2个案例入选全国第四批、第五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全省第一批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楚雄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能林下经济发展案例被省委改革办列为全省典型案例,成功承办全省林草改革发展工作现场会议并获省政府有关领导高度肯定。二是推动党建与林草改革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创新“党建红”引领“林草绿”党建品牌,实施党建“五大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党建和林草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互促共进,负责起草修订州林草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激励林草系统干部队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出台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全国首个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规范;州林草局被命名为楚雄州“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和“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州林草局机关党委被省委组织部授予云南省“云岭先锋模范机关党组织”荣誉。近三年省对州“林长制”考核均排名全省前列,获得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激励表扬,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现三连“好”、大比拼综合绩效考评实现“三连优”。三是推动林草机构改革落地见效。积极谋划推动林草机构“1+1”改革,进一步优化州林草局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按照“撤一建一”“撤多建少”的原则,州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从12个减至9个,进一步理顺了机关、事业单位职责,推动了林草系统各机构高效运转,有效解决行政、技术两张皮问题,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极大激发。
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6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楚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或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878-3880619,0878-3124276。
中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