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林情 >> 林业改革

楚雄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责任书

日期:2016-05-24    作者:    点击:[]次

512日下午,我州组织召开全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全面启动我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上州委常委、副州长任锦云同志代表楚雄州人民政府与十县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中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为此次改革的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等各项改革任务。《责任书》明确了责任期限,全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自20165月启动,到201712月底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责任书》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严格目标考核,按照《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要把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作为考核改革工作完成的重要依据;要加强资源保护,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国有林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逐年增加、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不断提高,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落实支持政策,合理界定林场属性,妥善解决好林场职工的民生问题;要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切实增加职工收入,积极建设现代林场;要确保社会稳定,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上一条:州委编办副主任杨明玉一行深入大姚县湾碧林场进行国有林场改革调研
下一条: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