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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林业改革成效显著

日期:2017-10-10    作者:    点击:[]次

为了激活林业发展活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楚雄州先后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

楚雄州2006年开始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个阶段进行。一是通过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截至目前,全州集体林地确权面积2890.8万亩,确权率达98%,发证面积2864.8万亩,发证面积达99.1%。全州共发放林权证41.73万本。二是通过以落实林地林木经营自主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为目标的"配套改革",先后开展了林木采伐管理、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管理等制度改革,实施了生态效益补偿、火灾保险补助、森林抚育补助、人工造林补助、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改革试点。制定了《楚雄州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楚雄州松脂采集加工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经济林木确权颁证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推进配套改革的文件。建立了10个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全州通过出租、转让等方式流转经营集体林地面积118万亩,抵押贷款的集体林地面积58.2万亩,全部集体林地参加了政策性火灾保险,1289.92万亩集体生态公益林享受国家和省级生态效益补偿,每年补偿金近1.9亿元,其中支付林权所有者近1.3亿元。

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于2016年5月12日启动。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楚雄州26个国有林场全部实行公益性、事业化改革,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和监管体制创新,建立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体制。2017年将全面完成国有林场各项改革任务。到2020年,实现国有林场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民生条件明显改善、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的总体目标。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实现了简政放权。截至目前,州林业局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3项(其中:取消8项,下放15项)。二是明确了权责,编制并公布了权责清单(行政职权11类,共262项)。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项,并开展了"两库"建设。四是优化了政务服务。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理顺管理体制、统一机构设置、科学核定编制、建立保障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形成功能完善、效益明显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使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和重要生态景观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巩固自然保护区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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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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