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动态要闻

云南楚雄出台全国首部林下经济立法

日期:2023-04-14    作者:    点击:[]次

  云南省楚雄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科学有效利用宝贵资源,努力实现保护与发展有机统一。2023年4月15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以立法方式为楚雄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楚雄州林草产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困境。

  《条例》明确,发展林下经济应当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科技引领、适度发展的原则,坚持绿色化、精品化、定制化、特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

《条例》重点解决了林下经济在哪里发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以及怎么保障四大问题。明确了发展林下经济使用林地的具体类型,规定了发展林下经济应当优先利用的林地、禁止利用的6类林地、限制利用的4类林地,以及应当遵守的9个方面的规定,为科学规划林下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鼓励发展林下种植、林下生态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四大模式的林下经济;明确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制定负面清单、培育市场主体、加强示范基地认定、加强市场建设、加强线上营销平台建设、打造品牌、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等保障措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楚雄州林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山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一条: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召开2023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下一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启动“林地要素保障”“违法违规用林整治”两个百日攻坚行动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