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至3月31日,云南省林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专项整治行动,旨在结合云南实际,落实“清风行动2025”相关工作安排。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州、市林草局,一要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区域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护,从源头遏制破坏野生兰科植物资源的行为。二要打击非法交易。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涉野生植物交易场所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三要完善长效机制。各级林草局部门要主动对接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探索建立“源头管控——流通监督——终端打击”的全链条长效监管体系。四要推动社会共治。专项行动期间,在全省开展以“保护野生兰科植物”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公告、推送普法视频、解读典型案例等形式,助推形成全社会参与野生兰科植物保护的氛围。
云南是中国兰科植物分布最集中的省区,2021年全国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兰科植物约300种,其中分布在云南的有200多种,占比超过70%。多年来,云南积极开展野生兰科植物保护。2010年以来,实施了两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规划,云南杓兰、云南火焰兰等12种野生兰科植物列入规划,通过资源调查、就地保护、资源收集保存、人工繁育回归等方式,积极实施抢救性保护。2022年至2024年,通过云南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省级11个部门,连续3年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清风行动”,年均查处涉野生兰科植物案件30余起。
省林草局积极推进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立法工作,目前已完成《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部门起草工作,拟通过地方立法,细化补充野生植物保护管理规定,保护好云南的野生植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