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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87B-/2024-0430003
  •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16时43分
  • 标题: 森林草原防火的“十不准”“八不烧”具体内容是什么?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草原防火的“十不准”“八不烧”具体内容是什么?

十不准: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地边杂草;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八不烧:未经批准不烧;风大不烧;久晴不雨不烧;太阳大不烧;防火隔离带未修好不烧;劳力未组织好不烧;没有指挥者在场不烧;打火工具未准备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