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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87B-/2023-0410003
  •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0日 09时53分
  • 标题: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分析工作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分析工作报告
        根据《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及数据分析
    (一)行政执法情况。州林草局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2022年我局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咨询服务23人次,在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共计69件,好评率100%;同时,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林地要素,保障项目审批。截止十月底,获批林地项目286个(永久性占用林地项目213个、临时使用林地项目73个)、获批林地面积1199.64公顷(永久性占用林地974.34公顷、临时使用林地225.3公顷),获批林地个数、面积分别为去年同期103个、314.02公顷的277.67%、382.03%,获批项目预计拉动固定资产投资639.13亿元,最大程度保障我州道路交通、水库水利、电站电网、城市建设等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并多次受到州级领导表彰;2022年没有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
  (二)数据分析:一是州林草局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拓展,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十八大以前的15项变为现在的6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林地要素保障的审批,州级主要是审核上报省林草局审批,州级只有部分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因此2022年州级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数量为69件;二是2020年森林公安改革转隶同级公安机关以后,公安机关不再直接办理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职权内的行政案件。林草行政执法机构缺失、执法缺位、不到位等,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依法有效保护管理森林草原资源的问题突出。州林草局没有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和专业的执法队伍,因此,州林草局没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及数据分析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要求,按照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州林草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相关网站从负责人、执法区域、执法类别、主要执法依据等方面公示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两个执法主体;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通过州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州林草局共有62名人员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同时,不断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州林草局制定并认真落实《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对直接涉及林业草原资源安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公民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到上述金额的事项等行政处罚以及重大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按程序送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
     (三)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州林草局2022年案卷评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组织自查自评。组织对州林草局2021年办理的48件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其中:涉及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34件,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14件。由评查工作组成员按照自查、填写自查记录、评查登记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被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将自查结果书面通知被查案件主办人员的程序进行。自查结果优秀等次的16卷,合格案卷32卷,无不合格案卷。二是认真开展抽查评查工作,及时转发省级评查通知,抽取十县市林草局行政案卷各5卷,共计50卷,均为行政处罚案卷,无行政许可案卷。采取各县市统一到州局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组对照评查标准逐项对照审核,后期进行书面反馈。抽查评查结果为优秀等次的38卷,合格案卷12卷,无不合格案卷。此次评查各县市案卷整体质量较之前有了明显提高,无引用法律文书错误、复议机关错误等情况发生,做到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立卷规范。三是积极配合省林草局开展案卷评查。省检查组共抽查州林草局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5卷、楚雄市和武定县林草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20卷,评查出优秀案卷18卷、合格案卷7卷。省林草局对案卷评查中楚雄州取得的好成绩给予了通报表扬。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情况。州林草局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具体措施(试行)》和《楚雄州环食药知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协作机制》,行刑衔接工作纳入州、县(市)林草局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培训的重点内容。2022年州林草局没有受理过投诉举报和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发生。